讲解喜马拉雅KA广告代理商合作管理规范,让广告主避免被坑

2024-11-08

因为大家是会害怕投放喜马拉雅广告的时候会遇到不称职或者是退款不肯退的代理商,这样是会对我们不利,感觉是会被坑了,那如何找到好的喜马拉雅广告代理商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讲解喜马拉雅KA广告代理商合作管理规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喜马拉雅KA广告代理商合作管理规范,让大家不被坑

本管理规范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之前相关政策及管理规范与本管理规范不符的,以本管理规范为准。即日起,喜马拉雅开通举报通道:sales-complaint@ximalaya.com

1. 目的 为保障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及喜马拉雅媒体平台三方的合法权益,鼓励喜马拉雅广告代理商合法经营、健康有序竞争并切实维护自身和喜马拉雅的品牌形象,促进喜马拉雅与广告代理商合作的合法、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所有与喜马拉雅开展合作的KA广告代理商(包括但不限于独家代理商和普通代理商等)。

2.2.本管理规范所称“客户”指通过上述广告代理商在喜马拉雅所有或运营的网站和客户端投放广告的任何单位、组织。


3.基本规范

3.1.客户开拓原则

3.1.1.KA 独家代理商仅可以开拓代理合同中约定的“客户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或约定的KA白名单客户。

3.1.2.KA 普通代理商可以开拓北上广深及KA白名单客户(喜马拉雅广告事业部的KA客户)范围内的客户。

3.1.3.项目所在地原则:房地产客户的品牌投放依据开发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界定客户归属;房地产项目投放(投放内容为该单一项目的相关内容,非品牌类宣传)依据房产项目所在地界定客户归属。

3.1.4 关联规则:以下四种情况经喜马拉雅复核确认后允许代理商之间进行关联 序号 公司关系 举例 判断依据

1 同一股东 A公司股东与B公司股东完全相同或≥2名相同,则允许A和B公司进行关联

2 100%持股 A公司对B公司100%持股,则允许A和B公司进行关联 第三方网站

3 同一集团 A公司和B公司同属于一个集团公司 4 层级从属关系 A公司对B公司100%持股,同时B公司从属于C集团,则允许ABC三个公司进行关联 公司对外财报或第三方网站

喜马拉雅广告投放

3.2.客户诚信原则

3.2.1.所有广告代理商,向客户披露的喜马拉雅广告刊例价格须准确无修改(以喜马拉雅发布的每季度最新刊例价格为准)。

3.2.2.严禁实施误导、欺诈客户的行为:广告代理商向客户售卖的广告产品与代理商在喜马拉雅上实际投放的广告产品相一致,不得进行任何误导、欺诈客户的陈述或操作。代理商应按客户本意在喜马拉雅上进行广告投放,否则视为对客户的欺诈

3.2.3.承担广告合法合规的审核义务:广告代理商对客户资质及客户拟投放的广告有审核义务,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喜马拉雅”广告审核规范》的广告,不得在“喜马拉雅”平台进行投放。

3.2.4.广告代理商须向客户如实陈述其在喜马拉雅的广告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不得伪造或假冒独家授权资质。

3.2.5.广告代理商对喜马拉雅应遵守的诚信原则: a)向喜马拉雅提供全面、真实的客户信息; b)未经喜马拉雅书面许可,不得私自发展下级代理商; c)对外维护喜马拉雅声誉;


3.3.喜马拉雅品牌合法使用原则

3.3.1.未经喜马拉雅书面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其企业名称、商标、域名、网站名称、员工名片、对外宣称、宣传单/册、其他商业标识及商业活动或宣传推广中擅自使用包含“喜马拉雅”、“喜马”等可能引人误解其为喜马拉雅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可能与“喜马拉雅”产生关联关系的字样及其组合形式,也不得擅自在代理商的网站域名、APP或其他应用程序中使用包含“ximalaya”、“himalaya”、“喜马拉雅”等的字样;不得自行申请与喜马拉雅及其关联公司有关的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亦不得注册名称与喜马拉雅及其关联公司或商标名称类似的公司或企业。

3.3.2.未经喜马拉雅书面授权,代理商不得以“喜马拉雅”名义或“喜马拉雅”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或“总代理”等名义对外进行企业及产品/业务宣传、商业活动或招聘、业务招揽活动等。


4.违规行为类型及认定处理

4.1.高压违规 违规类型 违规描述 违规认定处理 商业贿赂

1.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伙伴及其工作人员对“喜马拉雅”工作人员及员工家属以任何理由,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礼物馈赠、资金往来、旅游宴请、个人经核实认定后,列入合作“黑名单”,解除合作

2.借贷等。所谓“不正当利益“,指非法利益和其它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协议,扣除当年合作所有业绩,如有货款一并扣除,并予以公示。

喜马拉雅广告推广

信息泄露

1.违规操作造成的平台用户财产损失(如非法买卖用户信息、非法集资等)。

2. 喜马拉雅向代理商宣贯的相关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广审等政策),代理商不得擅自撰改或对外发布,一经发现,除对应按重大违规定义外,保留后期因此行为导致的其他后果的处置处罚权。 伪造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 资质证件造假,涉及资质盗用或造假的。例如: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各类证审广审证件、付款凭证等。

2. 向客户展示或出具伪造的喜马拉雅授权证明/刊例价格/折扣政策等。


影响平台声誉

1. 以喜马拉雅名义发布负面或不实信息,恶意诋毁喜马拉雅并损害喜马拉雅声誉。

2. 以喜马拉雅名义从事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

3. 因广告代理商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喜马拉雅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较大规模消费者投诉或者导致喜马拉雅被国家机关立案调查或处罚的。

4. 在任何场合,恶意中伤或诋毁喜马拉雅平台的声誉,散布与喜马拉雅平台相关的恶意信息。


违法投放

1. 但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投放行为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或《“喜马拉雅”广告审核规范》的行为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涉赌、色情低俗、钓鱼网站等)。

3. 投放涉及黄赌毒、邪教、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反党反政府、非法传销利用国家重大灾难及恶性热点事件为噱头的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

4. 违规操作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并已核实(如非法买卖用户信息、非法集资等)。

4.2.严重违规 违规类型 违规描述 违规认定处理


上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喜马拉雅KA广告代理商合作管理规范,大家是可以在喜马拉雅广告官网上看:喜马拉雅广告投放-声量-声音营销-大数据营销平台   点击进去是可以查看代理商的信息,是可以查找代理商的公司名称,这个网址是代理商的管理规范:Microsoft Word - 喜马拉雅广告代理商合作管理规范-定稿版.docx   大家可以点击进去看看,其实喜马拉雅代理商管理的还是很规范,本期内容给大家讲解到这里,下期再给大家介绍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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